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,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、环境管理、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〔4号〕)等相关要求,现将“祥云大有食品有限公司180万头/年生猪、1200万羽/年鸡屠宰场建设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,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及时与我们联系。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祥云大有食品有限公司180万头/年生猪、1200万羽/年鸡屠宰场建设项目
二、建设单位
祥云大有食品有限公司
三、建设地点
云南省大理州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禾甸镇茨芭村
四、项目概况
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,占地面积110166m2,建筑面积101639m2,建设猪屠宰车间、鸡屠宰车间、办公楼、宿舍楼、冷库、包装车间等设施,购置猪屠宰生产线3条、鸡屠宰生产线1条,每年屠宰猪180万头、鸡1200万羽。
五、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祥云大有食品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云南省大理州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禾甸镇茨芭村
联系人:杨东 联系电话:13618720075
六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云南嘉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润城第一大道5幢2208
联系人:何绕珍 联系电话:13312530043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;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情况;③项目建设对区域内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;④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;⑤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。
八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公众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:www.eiacloud.com/gs/detail/3?id=30403wX059。
九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:
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,请将意见以信件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。
2、邮寄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润城第一大道5幢2208
(收件人:何绕珍,电话13312530043)。